全国
专业选择 政策信息 时间日期 条件要求 方法流程

收起

自考本科 > 网站地图 > 备考资料 > 模拟试题 > 经济类 > 保险学原理

2021年自考《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责任信用保证保险(2)

发布时间: 2021-12-09

2021年自考《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责任信用保证保险(2)

13、诚实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雇主)的货币和有价证券损失;2)被保险人拥有的财产损失;3)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财产损失;4)保单指定区域的可移动财产损失。

14.责任保险按承保方式可分为两类:一是附加承保的责任保险,即把责任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组成部分,以附加责任的方式加以承保,不单独签发保单。二是单独承保的责任险,即作为独立险种承保,单独签发保单的责任险,主要包括: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

15.责任保险是由法律基本原则产生的。法律基本原则规定个人要对导致他们的任何责任负责,这种损害一般由三种行为造成:一是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二是违反契约行为,三是犯罪行为。

16.信用保险主要包括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和一般商业信用保险三种。

17.合同保证保险承保被保证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保险责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来确定。

18.在合同保证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责任仅以工程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对工程所有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为限。

二、名词

1、公众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公众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雇主责任险:是以雇主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保险。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从事与职业有关工作时遭受的意外、或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病导致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因进口国的政治风险或进口商的商业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

4、保证保险:是被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向保险人申请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

5、合同保证保险:也称契约保证保险,是指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代被保证人进行赔偿的一种保证保险。

热门推荐: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推荐阅读:

2021年10月全国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2021年10月各省成人自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各省10月成人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查看成考资讯<<< >>>查看远程资讯<<<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2、当前学历

3、提升学历目标

4、意向学习方式

报考所在地
*
*
*
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
热门文章

收起

资讯动态

自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