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考《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运输保险(5)
二、名词解释
1、绝对免赔额:指保险标的损失超过规定的免赔额度时,保险人只对超过部分负责赔偿责任。
2、相对免赔额:指保险标的损失超过规定的免赔限度时,保险人对全部损失负赔偿责任,不超过免赔额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3、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虽未达到实际全损程度,但可以按全损处理。
3、共同海损:指载货船舶在运输途中遭受海难或其他意外事故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为挽救船舶及货物而采取合理措施,从而导致船、货等一部分财产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4、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是以各种机动车辆本身其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前者简称车身险,属狭义的财产保险范畴;后者简称第三者责任险,属责任保险范畴。
5、海上保险:是以海洋特定范围内的财产,利益,运费及其责任等作为承保标的的一种保险,简称水险。
6、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简称保赔保险,指承保船东在经营船舶时可能产生,但不包括在船舶承保范围内的责任保险。
7、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承保航空公司由于飞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在规定的限额内不论金额多少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8、旅客法定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航空公司对被保险飞机所载的旅客和行李,在旅客乘坐飞机或上下飞机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行李损坏,丢失或延迟送还所造成的损失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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