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考《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保险合同(2)
16.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也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一般由投保人向保险从提出投保的要求,承诺又称接受提议,是指受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对要约人表示愿意订立合同。给予承诺的人可称为承诺人,在保险合同中承诺人通常指保险人。
17.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
18.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是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动。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动。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当事人之间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的变动,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泊变更。
二、名词解释
1、保险凭证:是保险人给投保人的一种表明保险契约已经生效的书面证明,它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效力和作用。
2、特定式保单:是按特定保险标的逐笔予以承保的保险单,所以称为逐笔式保险,简称逐笔保单。
3、总括式保单:又称统保式保单,是保险人对所承保的同一地点、同一所有人的各项财产不分类别,只定出一个总的保险金额的保险单。
4、流动式保单:根据投保人的需要,经双方事先约定,对某些财产,在规定期限和移动区域内,对一定量的货物实行总承保的保险单。
5、预约保单:又称开口保单或敞口保单,主要适用于大量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我国各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一般都与有关保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这种协议书是一种事先约定承保货物范围、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金额、保险费率以及保险费结算办法等的长期保险,所使用的保险单叫做预约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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