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1)任何人都具有出版自由而不必经过政府当局的特别许可。(2)除人身攻击以外,报刊有权批评政府和官吏,这种批评是合法的(3)新闻出版不应该接受第三者的事先检查,出版内容不能受到任何强制(4)在涉及观点、意见和信念问题上,真理和谬误的传播必须同样得到保证。
40.社会责任理论;(1)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众性(2)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公众性等专业标准。(3)媒介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4)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
41.民主参与理论:(1)任何民众个人和弱小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收媒介服务的权利(2)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而不应主要为媒介组织、职业宣传家或广告赞助人而存在(3)社会各群体、组织、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4)与大规模、单向的、垄断性的巨大媒介相比,小规模的、双向的、参与性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
42.我国的社会主义传播制度和规范:(1)我国新闻传播事业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2)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3)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执行报道新闻、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提供娱乐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4)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
43.发展中国家的传播制度和媒介规范理论大致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1)大众传播活动必须与国家政策保持同一轨道,以推动国家发展为基本任务(2)媒介的自由伴随着相应的责任,这种自由必须在经济优先的原则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下接收一定限制(3)在传播内容上,要优先传播本国文化,优先使用本国语言(4)在新闻和信息的交流合作领域,应优先发展与地理、政治和文化比较接近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关系(5)在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厉害问题上,国家有权对传播媒介进行检查、干预、限制乃至实行直接管制。
44.把关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者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
45.把关过程的实质:第一大众传媒的新闻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并不是具有纯粹的客观中立性,而是依据传媒的一定立场、方针和价值标准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加工活动;第二,新闻和信息的选择受到媒体的经营目标和利益一致或相符的内容更容易优先入选、优先得到传播第三;传媒的把关是一个多环节、有组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