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学位办关于成人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为提前做好申请学位的准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须为2018年12月毕业的我校主考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在读期间参加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普通类专业学生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成绩不低于50分;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各科成绩(不含毕设)的算术平均分不低于70分;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低于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社会主义法制的言行或受过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分者;
2.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或考试过程有作弊行为者,或毕业设计(论文)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行为者;
3.学位外语考试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学期间通过。
二、提交申请材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3.学士学位申请表两份,表格电子版请在附件中下载PDF格式文档以A4纸打印,在左侧装订并手写填写,不得复印,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扉页《填表须知》;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同底板的1.5寸免冠照片三份及分辨率为120x160的电子版一份,其中两份粘贴在学位申请表中,另外一份在背面标注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使用回形针固定在其中一份申请表封面的上边缘,电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jpg”的形式命名;
6.《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份,以“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身份证号-姓名.xls”形式命名。空白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7.《学士学位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份,以“学士学位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身份证号-姓名.xls”形式命名。空白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注意:5.6.7中的电子材料请以身份证号及姓名命名并于2019年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tjcjdxjjygzk@163.com,其他纸质材料由学生本人于2019年5月18日来校办理学位申请时亲自提交。
三、信息填写说明
1.“申请学位学校”:天津城建大学;
2.日期:2019年5月 18 日;
3.入学日期:高自考学生为本人取得高自考本科准考证时间(注册时间),请按照自考学生档案填写;
4.毕业时间:本科毕业证书标注时间(2018年12月);
5.本科毕业院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6.学科门类/学位类别:参见下表


7.“学习成绩单”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填写,请勿填写毕业设计成绩,并在“成绩登录人签字”处签署本人姓名,平均成绩需保留1位小数;
8.“外语统考合格证书编号”:填写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时获取的证书编号,如无编号则填写通过学位外语的考试时间、地点、语种及成绩;
9.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从高中(或中专)开始填写。
四、申请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18 日(周六)9:00~11:00,14:00~16:00
2.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0号,天津城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楼会议室
五、证书发放
学士学位授予日期以天津城建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为准,按学校工作流程发放证书。
六、注意事项
1.超过规定时间申请的,学校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当期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证书遗失不补;
3.附件1、2及电子版照片需于2019年5月15日前以身份证号及姓名命名发到指定电子邮箱tjcjdxjjygzk@163.com。
咨询电话:022-60865025 022-23864890
附件:
2. 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
3. 学士学位申请表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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