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专科以上毕业生。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广西大学
序号 | 课程性质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顶替课程: | 备注 |
1. | 公共课 | 2学分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顶替课程:中国革命史 | 备注:2008.10月开考 |
2. | 公共课 | 4学分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顶替课程: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备注:2008.10月开考 |
3. | 选考课 | 14学分 | 00015 | 英语(二) | 顶替课程: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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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业课 | 4学分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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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业课 | 4学分 | 0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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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课 | 4学分 | 00249 | 国际私法 | 顶替课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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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课 | 3学分 | 0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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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业课 | 4学分 | 00263 | 外国法制史 | 顶替课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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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业课 | 3学分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顶替课程:婚姻家庭法(二),婚姻家庭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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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业课 | 4学分 | 00167 | 劳动法 | 顶替课程:海商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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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业课 | 4学分 | 00227 | 公司法 |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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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专业课 | 5学分 | 00230 | 合同法 | 顶替课程:行政法学,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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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专业课 | 6学分 | 0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顶替课程:国际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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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专业课 | 3学分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顶替课程:司法文书,自然科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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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选考课 | 3学分 | 00169 | 房地产法 | 顶替课程:中国法律思想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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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选考课 | 4学分 | 0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顶替课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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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考查课 | 0学分 | 06999 | 毕业论文(设计) | 顶替课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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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选考课 | 3学分 | 00257 | 票据法 | 顶替课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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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选考课 | 3学分 | 00258 | 保险法 | 顶替课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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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选考课 | 4学分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顶替课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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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选考课 | 5学分 | 00261 | 行政法学 | 顶替课程:无 |
说明:
1.本专业限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考。
2.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必考课为15门。其中: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9、14、15或16、18-21(累计68学分); 自考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13、15、16(累计68学分); 其他考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14、15或16(累计67学分)。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3门课程(序号1-3),必考课程12门(序号4-14、15或16,累计47学分)。
4.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加考3门课程(序号为22-24)。
5.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6.新旧课程顶替(以下指考生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 自考经济学(专科)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2006年底以前取得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或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保险法、票据法、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法学;2004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单科合格证的,可顶替知识产权法。 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2006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写作单科合格证的,可顶替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一门课程。 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2006年底前已取得伦理学、海商法或国际关系史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证据法、西方法律思想史或金融法。
7.凡已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课的考试。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